关于选拔聘任2020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276

苏安院202014



关于选拔聘任2020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促进专业发展,选拔并培养一批具有师德良好、业务精湛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引领提升学校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任与管理办法》(苏安院〔2020〕49号)、《江苏安全技术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安院〔2020〕6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选拔聘任2020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设立校内专业带头人1名。

(二)骨干教师。每个专业不超过2名骨干教师;每门公共课程1名骨干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执行。

(二)骨干教师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

20201118- 1128日。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教师申请。申报专业带头人由申请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申报骨干教师由申请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按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遴选推荐。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依据任职条件,客观、公正、公开、择优遴选,集体研究推荐。人选确定后在院部公示5天。

(三)报备。二级学院(部)安排专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和汇总表经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安排专人一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公示。审核结果在学校公示5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部门不再补充)。

(六)学校审定。人事处、教务处协同汇总申报名单,形成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汇总表,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七)下发认定文件。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制定并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学单位要重视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广泛宣传,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宁缺毋滥,做到坚持条件、程序公正、阳光选拔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拔

(二)管理考核。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聘任后,应对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责,所在院部及相关部门应做好管理考核工作。

本次评聘工作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院部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选拔聘任任务。

六、申报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将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28日前报人事处(贾汪校区机关楼403室)。电子稿同时发朱梦老师CRP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朱老师

话: 0516-87815198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

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请表

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4.rar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