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院人〔2020〕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关于“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与实践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20﹞12号)和《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苏安院〔2020〕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寒假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近5年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可不申报。青年教师已列入导师制培养计划、接受企业导师培养的可不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6日- 11月23日。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制订计划。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本各二级学院(部)教师企业实践年度计划,明确每位教师实践锻炼的单位、实践内容、实践形式、时间安排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各二级学院(部)教师企业实践年度计划一式三份,各二级学院(部)一份,报校企合作处、人事处备案各一份。
(二)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部)协调校企合作处负责联系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教师可根据个人实际自行联系企事业单位。
(三)教师申请。各二级学院(部)安排教师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书》(附件1),安排专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一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审核。人事处会同校企合作处、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审批。人事处汇总教师企业实践名单,形成学院年度教师赴企业锻炼计划汇总表,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六)签订合同。各二级学院(部)代表学校与企业、教师签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合同》(附件3)。
(七)下发实施方案。人事处下发年度企业实践方案,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教师企业实践的几点要求
1.专业课教师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36天,公共基础课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实践不少于2周,时间应尽量集中。
2.教师要遵守《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要求,强化自我保护,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教师企业实践的日常管理、考核、安全教育工作。
4.实践期满后,教师需上交给所在各二级学院(部)以下材料:岗位实践技术资料(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料)、现场手稿、照片等资料;开展调研活动的,上交相关专业调研报告;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上交相关协议。
教师个人应认真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附件4),企业实践结束须填报《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5),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申报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将《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书》《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合同》于11月23日前报人事处(贾汪校区机关楼403室)。
联系人:张老师 朱老师
电 话: 0516-87815198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书
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
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培养协议书(参考样本)
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5.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