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办法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和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9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报考岗位代码为B1~B28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报考岗位代码为B29~B32、A2、A11、A12的考生进行试讲。
一、面试、试讲时间
(一)面试、试讲时间:2017年12月23日,共1天。
(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上午8:45分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三)试讲
1.岗位代码为A2、A11、A12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上午8:45分前报到,9:00抽签,9:15读题,10:00第一名考生开始试讲;
2.岗位代码为B29~B32的考生请于12月23日下午12:45分前报到,12:50抽签,13:00读题,13:45开始。
(四)具体面试(试讲)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试讲),抽签时间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取消其面试(试讲)资格。
二、试讲、操作技能测试地点与准考证发放
(一)面试、试讲考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江苏省教育厅院内9号楼,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发放
入围考生请于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贾汪校区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16-87815013。手机:15152160086(王老师)。
三、面试、试讲对象及操作原则
(一)面试对象
对于B1~B28岗位,在相应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对象。
(二)试讲对象
1.对于B29~B32岗位,在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对象;
2. A2、A11、A12岗位为经过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
(三)操作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择优录用,保证考试的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
2.规范科学可行。结合岗位专业性特点编制考题,科学严谨,难度适中,保证考试结果科学准确。
3.坚持人岗相适。针对不同岗位的专业要求,体现不同岗位的教学特点,有效测评应试者的实际能力素质和能力。
4.严格程序纪律。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的纪律、保密、回避等方面规定,一丝不苟,确保社会认同。
四、面试、试讲考试要求
(一)面试要求
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题为3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包含读题、思考和答题时间。
评分采用百分制。
(二)试讲要求
教材为高职高专相关教材,具体试讲内容由评委现场指定。每位考生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教材不提前公布。
试讲要体现出专业知识的正确性、准确性、完整性。
试讲不允许自带电脑。
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
五、面试、试讲考试程序
(一)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候考室,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并宣布考生须知后接受封闭管理(考生须上交所有通信工具、智能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并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和监督下,按照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包含读题、思考和答题时间;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试讲程序
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将手机等相关物品放在同一指定地点,接受统一封闭管理,准备试讲。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同一组内考生进行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3.考官对照试讲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试讲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试讲成绩公布方式:当场公布,考生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候分区域等候成绩。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