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高校“青蓝工程”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对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祝超 张鹏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倪莉
二、评价内容
对照《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配套经费支持情况等方面内容。考核采用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要求培养对象对照目标书的完成情况准备PPT,汇报时长5-10分钟。
三、评价要求
1.请相关二级学院和培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备,并做好考核材料和汇报内容的审核与把关工作。
2.请培养人于5月15日下午5:00前将《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1)、《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及《202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复印件均需二级学院加盖公章确认属实)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云龙校区图文信息楼308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含个人汇报课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联系电话:87787108 联系人:张婷
附件1: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x
附件2: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