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选派、管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培项目参训报名
1.报名渠道、时间和指标分配
拟参训教师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快速通道”栏,选择“国培报名”。报名系统于6月16日8:30开放,届时将同步发布地区验证码,请参训教师及时查看项目开班情况,所报培训项目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报名。各部门指标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2.个别项目说明
国家级“名师名匠及双师型团队研修培训”、“培训者团队培育项目”(项目代码2024GZGP15-2024GZGP27)、“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代码2024GZGP33-2024GZGP41)项目不在本次(6月16日)系统报名范围内,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2024GZGP33-2024GZGP41)项目报名工作,各部门依据学校分配指标遴选教师并填报《2024年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Excel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高职师培中心将依据各专业大类报名人数情况进行分班,系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省级培训项目报名
各单位根据任务分配表(附件1、附件2)进行参培教师遴选工作,报名系统于6月16日8:30开放。
本次各部门参训指标分配依据2023年各单位提交的需求情况并结合今年省实际下拨指标进行划分。系统报名操作流程、各项目地区验证码(国培)、国省培项目开班信息、报名注意事项等已公布在省高职师培中心网站(项目介绍和项目公告栏目)。首次参加省培教师请于6月14日前完成报名注册,往年已参训教师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如密码遗忘请致电人事处重置。人事处将于6月15日下班前统一在系统中分配指标,确保报名系统开放当日参训教师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三、组织管理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制订并落实培养培训整体规划,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于参训前负责收齐国培、省培前“登记表”“任务表”统一交至人事处盖章确认,培训结束后收齐参训人员结业材料及时交至人事处存档。各分院要统筹院系工作安排、教师报名意愿和各培训项目专业方向、资历条件等具体要求,根据《202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遴选、落实参培教师,及时填报《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
(二)强化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帮助参培教师协调处理工学矛盾,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参培教师准时、全程、安心参加培训,高质量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前,各单位要根据教师发展需求、培训预期成效和参培教师实际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书》(附件5,一式一份),并组织参培教师填写《承诺书》(附件6),在报到时交给各有关培训单位;培训中,省师培中心和学校人事处将同时对参训教师出勤情况予以跟踪、督查。培训结束后,学校将通过集中汇报、专题答辩、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参培教师培训成效的考核、成果的分享及相关资料的及时归档,高度重视教师的返岗实践,推进培训成果转化。学校将充分运用培训考核结论,作为教师年度(聘期)考核及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经审核通过的参培教师,须按照培训单位要求准时报到,培训期间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事处书面陈述事由,同时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报名变更申请表》(附件7)书面告知培训单位和省高职师培中心。凡延期报到、缺勤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累计请假超过项目总课时1/5者或无故缺勤超过项目总课时1/10者不得结业,已发生的费用由送培学校或个人承担;擅自不参加培训者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且三年内不再安排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项目培训。
附件:
1.2024年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指标分配总表
2.2024年国培省培项目表及指标具体分配情况
3.2024年新教师岗前综合能力提升分阶段培训项目预报名登记表
4.-7.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登记表、任务书、承诺书、变更申请表
8.(部门)2024年省、国培参训人员统计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