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 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全校推荐指标分配
第二层次:1人
第三层次:2人
二、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申报人所在部门初审后报学校人事处。
2.评审推荐。
经校内外专家评审后,学校最终推荐第二层次1名、第三层次2名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 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对象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2)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3)第七期“333 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 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第七期“333 工程”各单位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稿)报送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1.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2.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