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机高职〔2012〕75号
关于聘任李同柱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单位:
接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关于公布江苏煤炭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煤安人培[2012]1号)文,经江苏煤炭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李同柱、江丽丽、聂景、邱德元、张欢、褚峰、彭红梅、王婷婷八位同志具有技校讲师资格。经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审批,徐健康同志具备助理讲师资格。
经研究决定,聘任李同柱、江丽丽、聂景、邱德元、张欢、褚峰、王婷婷为技校讲师。
以上同志的聘期从2012年10月29日至2013年1月30日止。如在聘期内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不再行文。
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12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