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苏人社发[2013]43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差额推荐、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办法。学校按1∶2的比例向省局推荐本单位参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然后由省局进行综合评审、按比例确定受表彰的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名单。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推荐数控技术系和招生就业处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金学勤和米发金同志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公示期:2013年4月3日—4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致电:0516-87815008;87815013、87815015
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