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3年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1064

苏煤安〔2013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定于20139月上旬召开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符合《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2、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符合《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3、凡符合煤炭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煤炭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其改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程序

1、省属煤炭各单位和各有关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审材料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有关市煤炭管理部门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需经所在市人事局(职称办)出具委托评审函。

3省属煤炭各单位和各有关市煤炭管理部门将推荐评审材料和委托函报送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应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报送。

2、申报人填写省职称办公室统一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用16K纸打印,格式不得改变)。

3、申报人填写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表”一式1(A3纸打印)

4、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15(A3纸打印)

5、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一份。

6、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及奖励等情况,用A4纸打印)1份。

7申报人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申报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9、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11、申报人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12、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撰写发表的论文、论著2篇(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3篇)以上(复印件)1份。

13、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照片后面用原珠笔写上姓名、单位,由主管部门收齐后统一交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

四、材料装订要求

全部材料三个分册,分类排序装订。每个分册须注明页码

第一分册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含简历情况)。

第二分册 各类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第三分册 论文、论著或译著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打印目录并装订后,每人一袋,贴好材料袋封面并按要求填好封面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2013630为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委托函,将评审材料报送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许力。联系电话:02583332410(传真83329607),电子邮箱:xuli_aj@js.gov.cn

2、所有申报人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3、报送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装订整齐,手续完备。

六、几个需说明的问题

1、为进一步探索多样化人才评价方式,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根据煤炭工程专业的特点,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

3、专业技术职务职龄的计算按省人事厅的规定执行,2013年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计算至2012年底止。

4、送审的论文、论著、以及获奖项目时间统一计算至2012年底止。

5、材料袋封面及有关表式仍按苏煤局[2002]46号规定的样式执行。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