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高校教师系列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现将高校教师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 1.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继续教育平均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报送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继续教育证明以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⑤参评人员编制证明(合同制教师需办理人事代理) 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 ⑦申报费用每人70元 ⑧考试报名人员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版)(附件4) ⑨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及电子照片(附件3) 三、报送材料时间:11月9-10日,过期不候。 附件: 1.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