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技校系列教授级高讲的通知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推荐申报技校系列教授级高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原交通学校申报人员须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20日。
2、 2011年6月21日下午5:00点申报人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申报理由(不超过10分钟),各位委员根据申报人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进行票决,按得票多少推荐两名申报人选。
3、 推荐申报人于2011年6月23日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过期不候。
三、 相关说明
推荐申报人评审通过后,在职在岗期间暂不执行教授级高讲职称待遇,仍执行副教授职称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