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30浏览次数:1098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职教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26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教学一线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固定岗、机关和后勤服务岗位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境界。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教学严谨,教法科学,教学效果好,师生评价高。08年以来每学期教学业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
3.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善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教学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成果显著。
4.优秀教师须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含2年),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在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三、评选比例   
  优秀教师的比例为本单位专任教师的15%,优秀教育工作者比例为本单位非专任教师人数的10%。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真正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师生公信度高的同志评选出来。
2.在各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校组织人事处将对推荐评优表彰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优秀教师名额

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

合计

数控技术系

7

1

8

机械工程系

3

1

4

电气工程系

7

1

8

采矿工程系

4

1

5

信息工程系

3

1

4

汽车工程系

2

1

3

培训部

 

1

1

基础部

7

1

8

云龙校区高职基础部

1

1

2

招生就业处

 

1

1

后勤公司

 

9

9

通力公司

 

5

5

服务公司

 

1

1

机关党支部

 

4

4

云龙校区机关党支部

 

2

2

合计

34

31

65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格.doc

 

 

 

 

 

附:1.“优秀教师”申报表

2.“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