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39

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学术造诣高、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一)调入本校不满3年,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任教师;
(二)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任教师;
二、导师配备
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二级院(部)根据导师遴选条件和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导师数量;导师为青年教师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
三、材料报送
1.青年教师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附件1,一式4份),青年教师本人、指导教师、各二级院(部)、人事处各执一份;
2.各二级院(部)对本部门情况进行汇总,并安排专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计划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jsaqrsc@163.com。
3.各二级院(部将上述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报送地点:云龙校区图文信息楼三楼308室。
 系 人:张老师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工作。
2.青年教师导师采用聘任制,聘期1年。
3.人事处将组织导师与青年教师签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

附件:
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书
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计划汇表
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校内导师培养协议书
人事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