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3〕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依据苏教师资〔2023〕7号文件精神,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指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人员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 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 (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法发〔2022〕32 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 〔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5.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 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 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7. 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二、认定工作安排
2023年下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6日17时。请申请人需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场确认、材料收缴、认定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拟定于10月20日前完成。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2023年9月8日 | 工作布置,下发通知 | 人事处 各单位(部门) |
2 |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6日17时 |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www.jszg.edu.cn) | 申请人 (报名手册详见附件1.) |
3 | 2023年10月13-14日
| 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和能力测试、体检 | 人事处、 申请人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
4 |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 申请人报送材料,人事处在系统中给出初审意见 | 申请人 人事处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 |
5 | 2023年10月20日 | 专家委员会审查、结果公示 | 人事处(附件4.) |
6 | 2023年10月21日 | 上报省高教资格认定中心 | 人事处 |
三、认定申请方式
1.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可 在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2. 请申请人按我省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所在高校要求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4. 申请人请选择所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本次高教资格认定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张老师联系。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