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4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力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

3.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3.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注重申报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严格执行推荐人选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四、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剩余经费学校视情况统筹配套。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本(标注页码和目录)、汇总表提交Excel电子版即可。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注意:校级评审通过后,推荐人将修改后的推荐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一本,标注页码、附目录,并加装封皮装订后提交。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人事处(云龙校区图文信息楼308),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婷

人事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