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 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4 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王郝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方面内容。考核采用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要求培养对象对照目标书的完成情况准备PPT,汇报时长5-10分钟。
三、考核要求
1.请相关二级学院和培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备,并做好考核材料和汇报内容的审核与把关工作。
2.请培养人于3月27日之前将《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1)、《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及《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复印件均需二级学院加盖公章确认属实)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图文信息楼308室,同时将附件1、附件2以及PPT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结合中期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张婷
附件1: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x
附件2: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1:2020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x附件2: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x